福州施程小学实施“需落户三年”政策!目前第11所!
时间:2024-03-31 09:15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3月29日,仓山区教育局发布《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施程小学实施“购买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福州市施程小学实施购买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即:2024年3月29日之后在福州市施程小学片内取得二手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同时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满三年,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4年3月29日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2024年3月29日之后购买以上片内二手房产的满足学校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由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近年福州市施程小学生源增长趋势,切实缓解校内生源严重爆满问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决定实施“购买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施程小学实施购买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方可入学政策,即:2024年3月29日之后在福州市施程小学片内取得二手房产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同时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满三年,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4年3月29日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2024年3月29日之后购买以上片内二手房产的满足学校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由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转学学位安排。因家庭迁移落户、新入户等情况要求转学回福州市施程小学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购房二手房产需落户三年入学政策情况下,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转学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8〕310号)转入年级有学位的予以接收,学位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以上落户三年均指同时持有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的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及以上,该政策由仓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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